《以法之名》为何热播?检察剧核心不在“破案”而在彰显正义 -

来源:人气:592更新:2025-08-13 06:25:30

近年来,检察题材影视剧持续引发社会热议,从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《九部的检察官》到以检察侦查为主线的《以法之名》,再到近期热播的《正当防卫》,这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打造的作品层出不穷,频频突破圈层。针对此类剧集为何能获得广泛关注,影视创作中如何平衡案例改编与法律真实性的议题,南都N视频记者专访了最高检影视中心主任李辉。他表示,相较于传统涉案剧侧重案件破解,检察剧的核心在于完整呈现刑事诉讼流程中的法律监督职能,以及通过司法实践传递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。这类剧目以"法治剧"为定位,巧妙融合悬疑、职场、社会伦理等多元类型元素,既保证了叙事张力又提升了观赏性,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魅力。据悉,最高检影视中心目前拥有超过100部检察题材项目储备,涵盖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"四大检察"领域。正在开发的剧目包括展现中国法治发展历程的《重器》,刑事检察类作品《完美证据》《心诉》《暗夜之光》《追诉》,检察法医题材《平等之门》,公益诉讼检察剧《公共利益》,以及关注家风建设的《大路朝东》等。此外,未成年人检察题材微短剧《少年田野》也将在近期上线播出,显示出创作者对不同形式和题材的多元化探索。

近日,刑事检察题材电视剧《完美证据》的海报引发广泛关注。近年来,检察机关相关题材影视作品屡屡“出圈”,其成功背后的创作动因是什么?

在当前法治建设与文艺创作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,检察类剧集的创作呈现出独特的发展趋势。通过聚焦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,我们精准把握新时代法治需求,以检察视角讲述法治故事,传递法治正能量。

随着法治发展成果的不断涌现,法治题材影视创作进入活跃期。从2024年春节档《第二十条》到暑期档《九部的检察官》,再到近期热播的《以法之名》与《正当防卫》,检察类作品持续引发热烈讨论,形成良好的创作生态。

目前,检察机关影视中心拥有超过百部项目储备,全面覆盖新时代“四大检察”业务领域。通过“策划储备一批、制作打磨一批、公映播出一批”的可持续策略,确保内容高质量输出。

在选题策划过程中,我们注重三点:一是紧扣检察核心职能,挖掘具备影视改编潜力的典型案例;二是回应社会关切,关注司法公正、公益保护等热点议题;三是评估艺术适配性,联合主创团队确保题材与叙事的契合。当前正推进的项目包括《重器》《完美证据》等,未来还将推出更多检察题材作品。

政法大剧《重器》海报引发对法治题材创作的深度探讨。在案例改编过程中,需在创作自由与伦理规范间取得平衡。南都记者提问,影视创作中如何把握真实案例的改编尺度?如何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及潜在侵权风险?李辉回应称,艺术创作是复杂的精神生产活动,检察题材影视作品具有其独特性。创作时通常不会直接复刻单一案件,而是通过整合多个同类案例的素材,提炼法律核心要点,并借用典型案例中的情节进行艺术化演绎,以此丰富人物塑造。为此,我们遵循三大原则:第一,多源素材整合,通常需统筹多个同类案例;第二,提炼法律要素,在保持法理逻辑的同时,隐去具体案件的识别信息;第三,艺术化再创作,在原有案例基础上设计复杂情节,对人物特征进行离散化、模糊化处理。这种创作方法既规避了侵权风险,又保障了作品的普适性与艺术价值。

在专业性与通俗性平衡方面,李辉指出法治题材剧需兼顾二者,不可偏废。创作难点在于司法理念与法治精神的精准传达,以及如何在保持专业水准的同时增强观赏性。他强调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,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应通过剧情自然展现,而非以生硬说教的方式呈现。法律程序需体现严谨性,但影视表达强调节奏感与冲突性。如何在司法现实与戏剧张力间取得平衡,成为关键挑战。这需要法律专业把关与艺术创作的协同配合,唯有双向奔赴方能突破创作瓶颈。

最高检影视中心出品的剧目以现实题材为基底,融合悬疑等类型元素,打造具有戏剧张力的法治叙事。李辉解释称,检察剧本质上属于行业剧范畴,但与其他涉案题材不同,其核心在于展现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,重点在于彰显社会公平正义。例如,刑事案件发生后,检察官需通过引导侦查、审查逮捕、提起公诉等环节,全面呈现法律监督的实践过程。因此,我们将检察题材定位为"法治剧",并融入悬疑、职场、社会伦理等元素,既保证司法真实,又增强戏剧吸引力。

在现实主义题材创作中,如何让作品既具备观赏性又避免生硬宣传感成为关键。李辉认为,最能打动观众的永远是高质量的故事,是蕴含在故事中的情理法交融。创作应坚持人民中心理念,通过生动深刻的情节设计,实现释法、说理、讲情的统一。他强调文艺思维优先,主张让故事带来思考,而非直接进行政策解读。为此,需注重人性化表达,检察官不再是机械的法律工具人,而是具有法治信仰、职业追求与丰富人性的立体角色;案件当事人也需呈现复杂动机,避免非黑即白的刻板印象。这种创作方式实现了司法理念的"浸润式"传递,让观众通过角色抉择与案例真相感知司法进步。以《第二十条》为例,该片用喜剧外壳包裹正当防卫等严肃议题,通过人物命运引发观众共情。《以法之名》则以悬疑叙事牵引观众思考司法公正的本质,开创"法治 类型片"融合的创新路径。

电影《第二十条》海报引发关注,正义网对此指出检察官形象的塑造应追求"凡人英雄"而非"高大全"。在检察题材影视创作中,创作者刻意避免将检察官神化,而是通过展现其真实个性与生活困境,让角色更具共情力和理解度。这种创作思路源于对法治精神的深度思考——检察剧不仅是法律专业展示,更需融合艺术表达与思想内涵,实现专业性、艺术性与观赏性的统一。

传统"完美英雄"因缺乏人性深度和戏剧张力,难以引发观众共鸣。根据"弱传播"理论,影视创作应避免强势宣传带来的心理防御,转而用"平凡人扛起非凡责任"的叙事方式增强感染力。检察官的职业困境,如司法理想与现实压力的冲突、家庭责任与工作职责的矛盾,都成为塑造立体角色的关键要素。创作团队通过展现检察官的职场焦虑和情感挣扎,消解司法题材的距离感,使观众更易感知法律工作者的真实状态。

在《以法之名》的创作过程中,面对观众对现实尺度的肯定,制作方坦言这种创作态度源于对司法体系的深刻认知。剧中对腐败问题的呈现并非刻意迎合,而是基于真实案例的艺术化表达,通过"破"与"立"的对比凸显职业良知。这种直面问题的创作方式,既展现了检察机关自我净化的决心,也强化了公众对政法队伍的信任——因为正义的实现,本质上正是源于普通人的坚守与抉择。

电视剧《以法之名》海报引发关注,针对公众对检察剧可能影响公平正义认知的担忧,李辉表示,各艺术形式均有其发展规律。创作团队始终遵循政治正确、法律严谨与检察专业原则,在艺术表达中注重温度与包容,为作品赋予适度的创作自由。观众通过观看该剧可发现,其核心价值导向清晰,剧中呈现的腐败现象仅为"个别案例",旨在展现司法系统对违纪行为的坚决查处,以及检察官群体坚守正义的集体形象。

创作团队着重刻画检察职能的正面形象,通过剧情发展详细呈现检察侦查部门依法履职、突破阻力的过程,彰显司法体系的自我纠错能力。在表现手法上,既直面现实问题又避免过度渲染黑暗,通过角色的职业信仰与实际行动传递"邪不压正"的信念。从播出反响看,观众认可的并非单纯"尺度",而是对社会现实的真诚反思与对法治精神的坚定维护。

关于检察剧的创作形态,李辉指出:优质故事不受制于时长,而取决于内涵深度。长剧与短剧形成互补关系,短剧适合碎片化传播,通过轻量化内容触达年轻群体,实现普法宣传的广泛覆盖;长剧则具备深度呈现司法实践的优势,可完整展现复杂案件、司法程序与人物成长,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意义。当前我们正构建涵盖电影、电视剧、微短剧等多元传播渠道的宣传矩阵,根据不同受众和平台特性,精准匹配内容形式。

在具体创作中,纪录片《中国检察》通过系统讲述司法发展历史,强化政策解读与改革成果展示;影视长剧《以法之名》则借助故事共鸣传递法治理念,塑造司法人员形象。对于年轻受众,我们尝试通过《即将出庭》等网络微短剧进行普法,配合"跟着微短剧来学法"活动创新传播形式。同时开发VR法庭体验、辩论赛等互动形式,结合用户画像进行内容精准推送。这种"立体式"宣传矩阵,旨在根据不同场景选择最有效的内容形态,实现法治精神的广泛传播。

未成年人检察题材网络微短剧《即将出庭》发布海报。针对检察题材影视剧的投入产出比问题,最高人民检察院专业影视机构负责人李辉回应称,该机构始终立足检察职能,深入挖掘检察实践,致力于高质量制作检察主题作品。凭借检察机关的权威指导与典型案例等独家素材,其创作具备强大的法治传播力,但核心定位并非商业盈利,而是通过专业与艺术的有机融合,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,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,持续传递法治正能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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